未補地價居屋遺產轉名 業權轉讓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轉名

很多人包括居屋的業主本身都對居屋遺產轉名及繼承存有疑問。這篇文章以問答的方式一次過解決大家心裏的困惑。

問題1:業主A 有間居屋,還未補地價,想要把業權轉讓給已經成年的兒子,但是沒有錢補地價。這種情況下業主A 的兒子可否繼承該居屋?

答:現時房委會對居屋轉讓非常嚴格。一般情況下,未補底價的居屋是不能隨意轉讓,居屋只有在補了地價後才可以到自由市場出售。不過,房委會會依據個別情況批核居屋業權轉讓申請,常見的業權轉讓原因如下:

-夫妻離婚/分開

-結婚搬離居屋

-業主移民或定居海外(工作或是其他私人原因)

-破產

-業主年紀超過65歲

-業主性命垂危或身患重病

-業主離世

-配偶加名

-家庭成員合資供樓

問題2:手上沒有任何物業的港人可不可以繼承未補地價綠表居屋?

答: 如果繼承者本身沒有任何物業是可以承繼未補地價綠表居屋,即使入息和資產超過綠表資格都沒有問題。

問題3:如果手上已經有物業還能不能繼承未補地價綠表居屋?

答:如果繼承者本身已經有物業,那就要看手上持有的是私樓還是未補地價居屋

如果是私樓,繼承者可以成績已故家人的未補地價居屋且不必付印花稅。

但是如果繼承者已經擁有綠表未補地價居屋,房委會會以雙重福利為拒絕承繼理由。即便是繼承者是以「遺產承辦人身份」同樣也不行。

另一種情況如果繼承人把本身的居屋轉讓後再承繼可行嗎?答案也是不可以,房委會一樣視爲雙重福利而拒絕批核申請。

 

  1. 總結未補地價居屋的繼承需要什麽條件?

答:我們28 Mortgage 為讀者整理出兩種情況:

  1. i)                 如果居屋業主年邁逝世,其子女手上并未持有任何物業或只持有私人物業,那麽子女們可以直接無條件繼承居屋業權,無需做入息或資產審查。在法律角度,這是繼承并非購買。
  2. ii)                但是如果子女本身是居屋戶主,那就不可以繼承另一個居屋單位,因爲房委會不允許港人同時持有兩個居屋單位。除非子女將其中一個居屋單位出售給居屋第二市場的人士。

 

相信大家看完會對未補地價居屋遺產轉名有一定的了解。28 Mortgage是一家提供專業按揭轉介服務的公司,只要是關於按揭申請或是轉按相關問題都歡迎隨時聯係我地。

 

 

 

 

作者簡介

Roy Lau

Roy Lau

Roy Lau, 28 Mortgage 按揭轉介公司 Co-Founder, 畢業於英國諾丁漢大學會計系,在按揭行業經驗5年, 協助超過1500位客戶解決按揭相關難題。Roy深深了解在申請樓按的過程客戶會遇到各種問題,因此28 Mortgage 的目標是可以為大衆提供免費的按揭諮詢服務同時也為客戶量身定制最優惠及最滿意的按揭計劃。作爲一個以目標爲本的公司領導,Roy為28 Mortgage定下的目標是將來大家需要按揭服務時會想起28 Mortgage,致力於把28 Mortgage打造成大衆最信賴的按揭轉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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